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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风采
        检察理论研究大牛来啦!听他们讲如何下笔成章
        时间:2019-03-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徽检察理论研究群英会

        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检察机关需要不断深入推进改革落地见效,更需要加强对检察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交流。长期以来,安徽检察干警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研究,为新时代安徽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近期,安徽检察官方微信将开设“检察理论群英会”专栏,分三期向各位介绍近年来安徽检察机关涌现出的理论研究人才,请他们分享在检察理论研究道路上的探索心得,敬请关注。

         

        李革明,男,199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先后在省院反贪局、控申处工作,现任省院第二检察部(筹)副主任,安徽省首届检察业务专家,三级高级检察官,从检24年来,先后参办各类职务犯罪侦查案件20余件,主办各类刑事申诉案件、赔偿案件150余件,主办二审上诉、抗诉案件22件。多次被高检院、省院抽调办理重大、疑难复杂专案。

        理论研究成果:注重理论结合实践,坚持问题导向,在办案时注重经验总结和调研分析,先后撰写各类调研报告60余篇,在《人民检察》、《理论建设》、《安徽警官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检察》、《安徽检察》等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承担省检察院重大理论研究课题3项,有7篇论文获得安徽省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奖和其他论坛奖。

        一要多读。阅读是写好调研文章和论文的基础,阅读的范围决定写作视野和高度,要多看学界一流学者5年内的着作和检察一线干警撰写的实战类着作。

        二是多写。写作是深度思考的体现,是提炼办案经验和工作方法的最佳手段,也是解决笔端凝涩的有效方法。下笔流畅,文风质朴,能引发他人感悟的文章只能是长期辛勤写作和思考的果实。

        三是多办案。没有办案为基础的文章,多为“空中楼阁”,也许理论层次高,但多难以接近地气,难以解决一线办案的实际问题。问题来源于办案实践,“文章合为事而作”,写作必须服务于办案实践。

        四是多交流。多与学界、辩护律师和其他办案单位的同志交流,以培养多角度思考问题的习惯和能力。

         

         

        潘颖,女,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刑检四部检察官助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近年来,在《法律适用》、《人民检察》、《检察工作实践与理论研究》、《检察调研与指导》、《检察研究参考》等期刊发表论文数篇,并在中国法学会“个案公正与司法改革成效评估”研讨会、全国女检察官阅读征文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届全国检察官阅读征文活动、全省检察机关党建论文征文活动、全省检察理论成果评比活动中获奖。相关论文入选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全国检察基础理论论坛、全国公诉系统学术研讨会并收录入优秀论文集。

        其实,写作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大部分文字都是在孩子入睡后的零星时间聚沙成塔,也有很多投入心血的稿件石沉大海。但码字是一件孤独而又幸福的事情,对于喜静的自己来说,过程虽履霜薄冰,身心却无累。

         

         

        李强,男,1976年2月10日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现任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理论研究成果:注重结合司法实践开展调查研究,在《中国刑事法杂志》、《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河北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30多篇,多篇论文被广泛引用、转载;参与出版《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诉论》、《检察业务热点问题研究》2部着作;多次承担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所的重点和一般课题,主持安徽省侦察逻辑研究会重大课题二项;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评比三等奖、二等奖,获得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一、二等奖多次及特等奖一次。

        一是要逐步培养和牢固树立调研思维,保持浓厚的学习研究热情,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甘坐冷板凳,愿意付出奉献,不怕困难障碍。

        二是要有敏锐的问题意识,注意围绕业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扎实开展调研,探讨难题破解之道。制度规范、理论观点、机制举措与实务问题存在联系,息息相关。

        三是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实现研究成果转化,服务办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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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佩如,男,铜陵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中共党员,研究生,安徽省“公诉标兵”、“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先后在《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刑事司法指南》、《司法改革论评》、《安徽检察》等期刊发表检察理论实务文章20余篇,曾获第12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优秀奖、第10届中部崛起法学论坛征文三等奖,4篇论文入选安徽省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资料库等。主要研究成果有《P2P网络借贷犯罪现象实证分析——以41份裁判文书为样本》载《人民检察》2017年第1期,《“钓鱼式”合同行为单位共同犯罪分析》载《中国检察官》2017年第4期,《论认罪认罚“程序从宽”机制构建》载《司法改革论评》23期,《新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停止形态及罪数分析》载《中国检察官》2018年第8期等。

        当前,我国法治及检察理论研究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司法实践探索中解决,这就要求我们检察人要对自己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保持敏感,“近水楼台先得月”,能够并善于面向司法实际、司法未来,将涉及检察机关发展的经验转化为法学研究问题,解放思想、打破陈规,增强问题意识,持续推进检察理论研究的拓展和创新,提升检察理论研究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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