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原池州市国土资源局贵池分局局长罗应乾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石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石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应乾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罗应乾利用担任青阳县国土资源局矿管科科长、贵池分局副局长、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罗应乾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