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由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氏兄弟“等六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公诉,指控犯罪。
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以经营赌场攫取利益为依托,经常纠集他人共同开设赌场,为向参赌人员及无关第三人索要非法债务,共同故意在肥西县、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山区等地多次以暴力、显露纹身等“软暴力”的方式公开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2011年以来,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了较为固定的组织,在多次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以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许某等人为重要组成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肥西县高店乡、官亭镇、合肥市蜀山区等地多次实施恶势力惯常实施的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是肥西县开展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转入常态化后,提起公诉的案件,有效彰显了进一步压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政治责任,积极落实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深打透”的工作要求,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