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检察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精心部署安排,确保检察职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充分发挥,始终保持强大的打击合力。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认识。组织侦监、公诉等职能部门全员开展学习,重点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高法、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9月14日,多个部门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进一步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现实意义的认识。
二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该院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检察长、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齐心协力,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一线指挥,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注重听取汇报、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持续推进工作发展。
三是强化措施,保障到位。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肥西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开展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的指导意见》、《肥西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密制度》等工作措施,提出相应工作要求。同时,该院在人员、经费、车辆等方面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成立团队,强化办案。侦监、公诉部门成立专门办案组,强化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集中统一办理,加大审查力度,实现快捕快诉,提高办案效率,增强打击声威;同时加强对侦查活动的提前介入和法律监督,引导侦查取证,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扫黑除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研究讨论恶势力犯罪案件,提高办案能力、水平。
五是加强宣传,增强效果。对批捕、起诉的李某某等22名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办理情况、审查查明的犯罪事实,通过肥西县扫黑除恶重要案件通报会进行发布,解答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问题,回应社会对检察机关如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551-63503818、举报地址,畅通肥西检察网站平台。在审查批捕起诉、出庭公诉等环节,结合办案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群众参与,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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