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2年是“基层检察院建设深化年”。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活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合肥检察微信公众号特开设“一院一品”系列报道栏目,旨在展现“小而精,特而实”的基层检察院亮点品牌,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基层检察院建设迈入更高发展水平。
巢湖检察:践行“党建+生态检察”
助力打造合肥最好名片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强调,“一定要把巢湖治理好,把生态湿地保护好,让巢湖成为合肥最好的名片”,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持续抓好检察落实,巢湖市检察院结合地域特色,立足检察职能,以打造“生态检察”为亮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助力打造合肥最好名片。今年6月1日,巢湖市检察院“以‘生态检察’品牌引领‘四大检察’”经验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党建+生态检察”做法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
注重思想建设 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巢湖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环巢湖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组建了以党员干警为主的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专业化办案团队。办案团队成立以来,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落实“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生态检察工作就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时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学习研讨,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时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做好生态检察工作。
2020年,该院生态检察工作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评定为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专业化办案团队党支部先后被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和合肥市级工人先锋号,3名党员干警获得先进表彰,办案团队战斗力持续提升。
强化配合协作 努力形成保护合力
为践行好“党建+生态检察”,该院依托党支部共建结对活动,加强办案团队党支部与其他单位党支部间的沟通联系,主动与巢湖市河长办、林长办党组织对接,联合印发相关工作机制,确定2名党员干警常态化参与巡河巡湖;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建立互派党员开展组织生活的机制意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联合调查,共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该院不断完善内部协作机制,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员干警讲授学习心得、邀请其他部门干警到生态检察办案现场实地观摩等,加强公益诉讼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衔接,实现信息共享、双向互动。2020年底,在合肥市检察院的牵头组织下,巢湖市检察院与庐江县、肥东县、肥西县、包河区等四县(区)检察院建立了环巢湖流域生态保护一体化协作机制,重点打击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同形成环巢湖生态协同保护检察合力。
紧扣保护重点 守护绿色美丽巢湖
工作中,巢湖市检察院聚焦湿地和土地资源保护,聚焦禁捕退捕政策落实,聚焦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安全,注重大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生态保护重点,专业化办案团队中的党员干警轮班制、经常性到双桥河湿地、月亮湾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等开展巡查,对排查中发现的水面污染、生活垃圾乱倒等问题,及时建议相关部门进行治理。
近年来,共督促相关单位清理各类生活垃圾和生产类固体废物1300余吨;起诉非法捕捞系列案件23件91人,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33人,在有效打击非法捕捞刑事犯罪的同时,及时追偿所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41万余元,该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在污染防治、资源保护领域强化办案,向行政机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份,推动综合施策、促进严格执法;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重点围绕“山、林、水、渔”四个方面,督促责任人履行生态治理责任,做好生态检察的后半篇文章,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效果。通过办案,督促拆除非法猎捕工具40余处,放飞野生鸟类动物190余只,补种树木9000余株,督促修复治理废弃矿山点位40余处、恢复土地3000余亩……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举办法治讲座30余场,进一步凝聚了共建绿色美丽巢湖的思想共识,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