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制报》第三版
原标题
巢湖践行“党建+生态检察”之路
本报讯(记者 袁中锋 通讯员 丁晓燕)为落实“质量建设年”的部署要求,推动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一体融合、走深走实,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经过遴选推荐、入围初选、公示宣传等程序,评选出20个入围案例。9月28日,第一批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结果揭晓,广东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党支部《党建赋能深融合粤检逐梦大湾区 踔厉书写党和人民满意的公益诉讼检察答卷》等10个案例获评“十佳案例”,巢湖市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办案团队党支部《践行“党建+生态检察” 助力合肥最好名片打造》等10个案例获评“优秀案例”。作为我省唯一入围案例和唯一一个以办案团队命名的党支部,巢湖市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办案团队党支部如何将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融合在一体?又有哪些可学习、可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呢?
党建引领
把党支部建在办案团队上
巢湖系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也是长江中下游的重要生态屏障。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巢湖时,作出“让巢湖成为合肥最好的名片”重要指示。为更好地保护环巢湖地区的生态环境,巢湖市检察院专门设立了一个“专科门诊”,即组建一支以党员干警为主的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专业化办案团队,简称为“生态检察办案团队”。该团队由1名副检察长担任负责人,成员包括3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2名法警,共计8人,其中6人为中共党员。该办案团队负责全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的办理。
为加强党建引领,经中共巢湖市直属机关工委批准同意,生态检察办案团队正式设立党支部。为加强思想建设,生态检察办案团队党支部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生态检察工作就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巢湖时作出的指示精神开展学习研讨,以此筑牢做好生态检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加强与院内各业务部门、各支部的工作衔接,生态检察办案团队党支部通过邀请其他党支部党员到生态检察办案现场实地观摩、讲授办案心得等方式,加强与公益诉讼部门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双向互动。
内外联动
扩大合力守护“朋友圈”
为践行好“党建+生态检察”,生态检察办案团队党支部确定2名党员干警常态化参与巡河巡湖。为加强与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建立互派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机制意见,并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2019年6月,办案团队在巡查活动中发现,大量废旧轮胎塑料、建筑弃土弃料、生活垃圾等倾倒在夏阁镇大姚村的一偏僻处,这些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生态检察办案团队检察官随即启动诉前程序,向环保部门和属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清运固体废物、消除污染源,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偏僻地段的日常巡查。接到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核查现场,组织清运固体废物3吨,并通过设置警示标牌、公布有奖举报电话、安装视频监控等方式以加强监管。
为形成保护巢湖的合力,2020年11月,在合肥市检察院的牵头组织下,巢湖市检察院与庐江、肥东、肥西、包河四县(区)检察院共同建立“环巢湖流域生态保护一体化”协作机制,实现打击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信息共享、业务联动等,这为生态检察办案团队相关业务的开展搭建了一个更广、更便捷的平台。
能动履职
当好绿水青山“守护者”
双桥河是巢湖入湖主要河流之一,穿越巢湖市主城区。如今的双桥河水清草绿,河畔的小区幽雅宜人。眼前的美景让人很难想象,昔日的双桥河曾存在严重的污染,甚至被国务院列为《“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水污染防治考核控制单元。2017年10月,生态检察办案团队检察官沿着河岸一步一步巡河,并把垃圾杂物清理不及时、生活污水直排、河岸严重破坏等问题逐一记录并取证。后分别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对双桥河流域进行环境整治。经整治,如今双桥河入湖口断面水质已达三类水标准,实现了“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治理目标,且荣获2021年省级示范河称号。除了双桥河,近两年来,办案团队先后对巢湖市35条河道及23个饮用水水源地巡查8次。
除了河流,生态检察办案团队干警还采用轮班制,定期对月亮湾湿地公园等地开展检查,发现破坏湿地和土地资源保护案件线索4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相关部门清运垃圾杂物1300余吨。针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发现12件线索,后及时与住建、生态环境部门对接,督促整改。
着眼长效
写好生态检察“后半章”
2020年1月1日,巢湖正式开启10年禁渔。2020年8月,生态检察办案团队承办了魏某某等33人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的审查起诉工作。该案涉案水产品达7.50万余斤,非法获利45万余元。为办理该案,检察官深入实地走访调研,并请专家评估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情况。鉴于渔业资源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办案团队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还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33人均被判处刑罚,且被判处赔偿渔业资源损失41万余元。据统计,2020年以来生态检察办案团队共起诉非法捕捞系列案件23件91人,督促拆除非法猎捕工具40余处,放飞野生鸟类动物190余只,补种树木9000余株,督促修复治理废弃矿山点位40余处、恢复土地3000余亩。
为提升巢湖周边居民生态保护意识,生态检察办案团队深入村居,广泛宣传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动员群众积极反映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线索,自觉守护巢湖绿水青山。据统计,近两年来,生态检察办案团队共赴环巢湖周边的4个乡镇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举办法治讲座30余场。
2020年,巢湖市检察院的生态检察工作被省检察院评定为“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2021年,生态检察办案团队被合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合肥市总工会评为“合肥市级工人先锋号”,办案团队党支部被中共巢湖市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3名党员分别获得个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巢湖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