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庐江县委办公室、庐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支持和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强调,全县各监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个人,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要求,各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一是高度重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脱、延迟落实和反馈。二是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日常联系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建立线索移送和信息沟通机制,全面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等工作。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开展公益诉讼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将插手、干预公益诉讼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和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四是积极履行行政公益的判决内容,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并接受县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五是加大公益诉讼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工作成效,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吴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