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诈骗罪而于去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的圣某,近日又因涉嫌假冒医生骗取他人钱财,经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正在服刑的圣某又被蜀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因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8年2月,圣某来到某专卖店买东西,结识了店老板张某,谎称自己是省立医院做心脏搭桥手术的主任医生,以此获取了张某的信任。同年2月27日,圣某谎称自己的同学在南京医科大学当主任,想在三八妇女节团购一批礼品,让张某准备700多套500元左右的礼品,张某信以为真。当天,圣某就以给南京的同学请客送礼为由让张某转钱,张某通过微信分两次转给圣某7000元。同年3月1日,圣某又称南京的同学家属到合肥来旅游,让张某出钱接待,同时谎称自己因帮张某联系团购之事耽误给病人做手术,导致要退还病人家属给的红包,以此向张某索要损失费2万元,张某因银行卡内金额有限,通过微信分三次给圣某转款共计1.5万元。
同年3月4日,圣某谎称为确保团购成功,让张某再给其转账数几千元与同学联络感情,张某察觉被骗后报警。
(刘瑶 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