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工作是对近三年来,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及撤回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以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在随后举行的第一次协商会议上,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对办公室运行机制进行了磋商,会签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并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强调。
王成余强调,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要充分发挥办公室的作用,通过案件会商、提前介入、数据共享等方式,强化检警协作,切实把好刑事案件入口关,落实好少捕慎押慎诉刑事司法政策,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彭加林表示,公安机关将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为契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依法履职,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