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近日,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与该区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就贯彻落实好《安徽省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庐阳区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裘晓薇、庐阳区司法局副局长许福林参加会议。
核得准、出得去、管得住、矫得好,是落实好《管理办法》的重难点所在。会议上,双方围绕上述重难点问题逐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在集思广益中拿出了具体办法。如在“核的准”上,要将工作前置,办好“三个一”,即制作一张《管理办法》明白卡、发放一张申请材料清单、开展一次政策宣讲,在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第一时间明确告知其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赴外地时,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联席会议上,双方还就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优化审批流程、加强沟通协作、定期情况通报等事项形成共识。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落实省委“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决策部署及“府检联动”工作任务要求,切实解决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问题,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共同制定了《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