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服务外包
二、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东瑞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路66号汇金大厦1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玖万肆仟捌佰元整(¥948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服务外包 |
服务范围 |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要求 |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标准 |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四、评审专家名单黎兆碧、徐峰、刘锋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路699号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51-6350333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合肥市砀山路699号
项目联系人:王陈可可
联系方式:0551-63503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