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疫情在微信朋友圈内实施“卖口罩”诈骗。2月25日,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依法对2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某是一名“95”后,去年6月份刚从大学毕业。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其见微信朋友圈内有很多求购口罩的信息后,动起了歪心思。1月29日,在一番筹划后,张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的销售口罩信息,先后两次诈骗被害人王某某钱财共计5080元。2月8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提起介入,引导侦查)
另一名被告人林某,因生活拮据,遂假借销售口罩诈骗他人钱财。2月12日,其将微信头像改成3M口罩图片,并主动联系他人谎称有口罩出售,诈骗被害人倪某5000元。2月19日,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获悉案件后,庐阳区检察院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就强制措施适用、疫情防控、电子数据取证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被公安机关采纳。
(讯问被告人张某)
2月24日,上述2起案件移送庐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迅速启动快速办案机制,在前期提前介入,充分熟悉案情的基础上,办案组加班加点,当天完成2起案件的权利义务告知、讯问被告人、全案证据审查、听取被害人意见等审查起诉全部工作。2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