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起诉一起涉嫌强奸罪案件过程中,不仅将犯罪嫌疑人成功起诉,还及时对该案中未成年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帮助其家庭脱困。
该案被害人小娟是一名安徽农村女孩,早年随父母在船上生活,后因欠债,2019年,家人卖掉船只,带着她到合肥打工。2020年11月,只有17岁她,为减轻父母负担,跟着母亲来到一家酒店做小时工。期间犯罪嫌疑人彭某自称对小娟产生爱慕之意,多次对其纠缠拖拽,欲行不轨未遂。2020年11月15日凌晨,彭某不顾小娟挣扎反抗,两次对其实施性侵。事后,彭某仍不断滋扰威胁小娟。次日,小娟母亲发现小娟头发零乱,眼角有泪痕。一问原由,小娟支支吾吾半天,才将受侵害经过说出来。听完后,小娟母亲连忙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将彭某抓获归案。
案件移送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王微仔细审查了案卷,并询问被害人小娟,发现小娟性格内向胆小。一齐陪同的小娟母亲也说:“小娟生来胆子小,脾气好,从小在外面受人欺负,回家也不敢说,甚至有时父母话语讲重了,吓得饭都不敢吃。”脆弱的心灵在遭受创伤后,更不愿接触外界,在家中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夜里经常做噩梦。无奈之下,只好把她带回老家照料,一家人全仰仗小娟父亲打工的收入作为生活来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见犯罪嫌疑人彭某拒不认罪认罚,也未对小娟进行经济赔偿,王微一边迅速将该案起诉到法院,一边把案情及小娟家庭经济状况通报给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看能否给予司法救助。第四检察部检察官通过走访调查,认为被害人小娟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经检委会讨论研究,最终决定给予其救助金两万元。
小娟母亲特地打来电话:“女儿现在精神状态明显好多了,性格也开朗些了,这真得感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