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检联动】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合肥市检察院与市应急管理局会签《实施办法》
为提升全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日前,合肥市检察院召开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推进会,并与合肥市应急管理局会签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推动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
▲ 合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晏维友与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有长会签《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提出了双方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刑衔接机制、迅速及时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专项调研行动和督导回访等四大重点工作举措。
《实施办法》规定,双方应就对方提出的专业性问题给予及时答复,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特大案件适时会商或开展联合挂牌督办。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案件时,可以商请应急管理部门进行联合取证或者在鉴定、评估、勘验、检查等工作事项中给予协作,并对影响面大、长期不能根除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新兴行业、领域发展中出现的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问题等,检察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开展联合调研,着力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
《实施办法》还对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培训、联合宣传等机制作出规定,以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安全生产长效常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