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鑫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鑫享有的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鑫利用担任宿州市埇桥区褚兰镇镇长、党委书记、蕲县镇镇长、党委书记、埇桥区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埇桥区农委党组书记、主任、埇桥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